山东省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17-10-12 08:05:22

    一、 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详见附表
      二、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陆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HTTP://WWW.SDZK.CN
      新考生登陆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2日,现场信息确认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3日;现场确认地址:各县区招考办。
      考生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至24日,2018年3月1日至3日。
      济南考生请登陆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报名;济宁考生请到当地区县招考办报名;有关要求详见各市报名须知。
      考生在网上报名,须事先开通银行借记卡的“网上支付”功能支付报名费用,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
      1、 报考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的专业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执行。中药学、护理学、药学、公安管理等委托开考专业,必须按专业开考文件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核考生资格,考生必须是行业在职人员。部分专业限制地市和考生资格报考,有关要求参见专业科目一览表的主考院校栏。
      2、 报考手续:考生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报名考务费45元/科。
      3、 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到每次考试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号码,报考期间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不得由他人代填或代涂,切忌使用不同的姓名或同音字,否则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4、 报考本科段的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提供在教育部学信网注册的专科毕业证。
      四、所有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必须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五、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附件: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8年4月份考试专业科目一览表.xls